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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宁颗粒
主治:用于反复咳嗽,咯痰历年不愈,遇寒即发,咳喘胸满;慢性支气管炎,受凉引起感冒咳嗽。
执行标准:
OTC甲类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 Z52020361
主要成份
松塔、棉花根
功能:
镇咳祛痰,平喘,扶正固本
所属分类: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咳宁颗粒
汉语拼音:Kening Keli
【成 份】松塔、棉花根、枇杷叶。辅料为蔗糖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;味甜、微涩。
【功能主治】止咳祛痰,平喘,扶正固本。用于咳嗽,遇寒即发,咳喘胸满;及慢性支气管炎、感冒咳嗽。
【规 格】每袋重10克(相当于总药材17.7克)
【用法用量】用开水冲服,一次10克,一日3次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 忌】糖尿病患者禁服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、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胺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4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5、儿童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.
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诗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闭,防潮。
【包 装】复合膜袋,每盒9袋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标准WS3-B-1581-93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2020361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0年08月18日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注册地址】
上市许可持有人:贵州大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注 册 地 址: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黄山沖1号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贵州大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生产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黄山沖1号
邮政编码:550004
电话号码:0851-86757666
传真号码:0851-86791144
关键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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